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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通知
2015-06-05 15:11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通知  

 

豫教发规〔2007122  

 

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学校: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教育在推进这一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大使命。为使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全省教育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全省教育系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唱响发展主旋律,打好质量攻坚战,认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十五”计划确定的教育发展目标圆满完成,实现了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一)教育事业发展成就显著,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两基”巩固提高取得显著成效。农村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得到落实,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主要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小学阶段、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65%98.21%。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00%以上。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14.48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30%,比2000年提高9.1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在调整中积极发展,在校生达到126.09万人,居历史最高水平。普通高中规模持续扩大,在校生达到188.39万人,是2000年的250.69%。城市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45.5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7.02%,比2000年提高8.32个百分点,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全省普通高校发展到83所,比2000年增加了31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到85.19万人,比2000年增长224.66%。校均规模明显扩大,办学效益稳步提高。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郑州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所教育部与省级政府共建的高校。按照“211工程”标准加快了河南大学建设。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分别试办了研究生院。全省 高校 博士学位点由15个增加到10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由257个增加到824个,在学研究生达1.58万人,比2000年增长393.75%。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全省高校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5个国家级、部级重点实验室。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稳步提高,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现零的突破。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教育部、科技部评估认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校已成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力军。全省高校共承担各类科技课题1.06万项,共获得科技经费8.10亿元。其中,承担863计划项目63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6项。全省高校与社会各界签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合同累计302项,合同金额15294万元,实现转让收入4454万元,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得到应用和推广转化。  

国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我省每万人口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388人,比2000年增加120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者达到1300人,比2000年增加297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比“九五”末提高1年。  

(二)教育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办学活力明显增强。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基本确立“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了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以省辖市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和省辖市三级办学,省和省辖市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18个省辖市均设置了市属高等学校,4个省辖市布局了市属本科院校。  

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到4297所,在校生达到140.55万人,是2000413.23%。其中民办普通高校达到10所,独立学院达到9所,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9.92万人,是2000年的875%,占普通本专科在校生的11.64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达101个,在校生规模达到3.8万人。  

高校后勤社会化等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省高校运用社会化机制,新建、改造学生公寓和食堂面积达到260余万平方米。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等取得明显成效。  

(三)德育工作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取得进展。  

德育工作的首要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改革中小学德育课程,改进和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明显增强。在全省建设了一批青少年学生德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的德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注重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与美育工作,加强以校风、学风、教风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课程改革得到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省所有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部实施新课程。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培养适销对路人才。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优化专业结构,积极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全省高校有13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四)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教师的培养能力和层次显著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显著提升,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全面实施,教师来源逐步实现多元化。师德建设得到加强,涌现了一批以吴玲为代表的师德标兵。全省80多万中小学专任教师得到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培训。实施了“百千万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跨世纪园丁工程”,骨干教师梯队初步形成。初中和高中教师达标率分别达到94.68%82.55%。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49.53%。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启动了“名校长工程”,带动了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实施“221工程”和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为主线,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认定了一批名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形成了合理的教师梯队。“人才强校工程”得到有效实施,高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已有51位“两院”院士在高校工作并实现了我省省属院校培养院士“零”的突破。面向海内外引进51名特聘教授,重点培养了146名优秀中青年学者,资助了700名骨干教师。从2004年起,启动了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合作项目,每年共同资助100名中青年教师赴国外研修。全省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教师总数的比例由22.30%提高到30.92%,在高校工作的博士生由494人提高到2406人。  

(五)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进一步拓宽。2005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达到了220.1亿元,是2000年的2.4倍。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全省农村教师工资的发放权全部上划到县,并按国家现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多年来困扰各级政府的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有了一定幅度的增加,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开始探索。五年来,全省多渠道筹措资金512.6亿元,相当于同期国拨经费的63%。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办学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筹措资金13.1亿元,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264万平方米,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职业教育双百工程、农村初中食堂改造工程等顺利实施,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普通高等学校扩容建设工程成效显著,校园环境变化巨大,教育资源快速积累。高校占地面积达到10.15万亩,校舍面积达到2714.92万平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长244.87%198.18%。全省高校仪器设备总值达到46.26亿元,图书馆藏书达到5995.33万册,分别比2000年增长265.38%和126.42%。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建立了河南教育科研计算机网高速主干网,建成18个省辖市网络中心。教育资源库建设有序推进,课件开发日益增多。现代远程教育多媒体交互教学系统、省辖市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工程初见成效。  

(六)关注群众切身利益,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安排资金10亿多元,资助人数达1000万人次,覆盖了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面、在校生享受比例和投入资金总数均居全国首位。进一步完善了高校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了高校学生“绿色通道”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助学贷款业务,并创造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河南模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得到基本解决。2005年,发放助学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得到基本保障。2005年秋季,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25.30万人,入学率达97.20%  

办学和招生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坚持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在招生录取过程实施“阳光工程”,维护了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毕业生就业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政府认真实施“毕业生就业工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信息平台,优化就业市场环境,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在社会宏观就业形势严峻和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0%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了高校校园和社会的基本稳定。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显著,语言文字、教育督导、教育科研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条件。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央开始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河南作为中部和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其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对全国的影响将会大大增强,必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重视。省八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的历史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把教育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竞争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教育战略地位将进一步落实。教育事业发展的经济支撑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都将有利于加大对教育这一最大的公益事业的投入。民间资本的不断积累,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将促进民间资本加快进入教育领域。全省人均GDP在达到1000美元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更加殷实富裕,消费水平进入更高层次,家庭的教育消费更加受到重视,对教育的消费预期和支付能力不断提高。另外,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央对中部地区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将会加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确定,中央的惠农措施将会更多,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必然增加。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教育事业将会得到更多实惠。教育的发展和需求空间将更为广阔。全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立节约型社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战略措施的实施,迫切需要教育提供强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学习型社会的逐步构建,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扩大受教育机会,接受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必将对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需求拉动。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我省比较健全的教育体系,教育资源的长期积累,人才的大量培养和储备以及多年来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等,都十分有利于我省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全省教育战线形成的团结奋进、乐于奉献、抢抓机遇、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将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全省教育的基本矛盾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现有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教育质量有待提高。高中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教育基础薄弱,“两基”巩固提高任务艰巨;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急待加强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仍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200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仅为2.22%,低于全国2.82%的平均水平,基础教育主要生均教育经费指标仍居全国后列。民间资本发育不足,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九欠账和高校贷款规模较大,全省教育投入面临偿还“十五”期间欠账和未来五年继续发展的双重压力。素质教育需要推进,教育评价制度需要改革,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需要提高,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需要探索,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有待加强等。城乡、区域和各类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公平、公正更受关注,弱势群体子女就学、困难学生资助、招生、收费、就业以及校园安全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较多。未来五年,学龄人口变化幅度较大等等,给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决策以及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来说,有利条件占主导地位。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教育发展思路,丰富教育发展内涵,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公平,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推进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转变,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人才保障和知识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能力。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努力促进教育公平,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享有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三)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  

——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显著提高。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0%左右,其中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0%左右,城市市区学前三年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省实现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取得重要进展,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标准,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小学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努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到1%以下。  

——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左右,在校生规模达到350万人左右。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60万人左右。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在校生稳定在190万人左右。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在学人数达到227万人左右,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36万人左右,各类在学研究生人数达到4.5万人左右,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成人高等教育继续发展。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明显提高。若干所高等学校在全国高等学校中的影响力明显上升,一些重点学科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高校产学研结合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的比例达到10%左右,其中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比例达到20%左右。培育出一批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示范性学校。  

——继续教育进一步发展。继续发展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培训点辐射到村的职业技术培训网络,培训城乡劳动者3000万人次左右,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1000万人次左右。积极发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健全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者达到85%左右。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者达到50%左右。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双师型”教师数量和水平基本满足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达到6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达到15%左右。专科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达到40%左右,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达到5%左右。逐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师德优良、素质较高、能够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2010年,全省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趋向基本协调。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从业人员中专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10%左右。基本建立起适应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四、“十一五”期间强力推进的重点工作  

(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德育资源,把德育渗透到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遵循学校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努力构建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学校德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实践基地的建设,建设一批大中小学德育基地。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生理、心理和伦理教育,大力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使青少年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和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加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组织大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继续深入开展以“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理念和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启动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开足上好体育课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重视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改革教学评价制度,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倾向。改革考试内容、形式和方式,逐步建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适应课程改革要求、促进学校发展、师生共同进步的考试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体系,形成多元化的学校评价新机制。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改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条件,不断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培育一批素质教育示范区(校)。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促进汉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大力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学生普通话交际能力、汉字书写能力和语文应用能力。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二)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7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提供寄宿生活补助的覆盖范围。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包括城镇在内的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区域内特别是县(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体制,开展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主动适应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到城镇中小学校发展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实验。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健全完善学校校舍尤其是农村学校校舍建设、维修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做好城市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工作。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建设。  

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幼儿教育。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坚持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以农村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提高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以及儿童家长、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每个乡镇都要在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乡村幼儿园。继续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和妇女扫盲工作,全面扫除15-24周岁青年文盲,最大限度扫除25-50周岁青壮年文盲。  

(三)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启动和继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增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能力。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新建、扩建一批职业院校。每个省辖市要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大的行业要重点建设好举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乡镇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加强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相互沟通与衔接。逐步建立和完善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要推进职业教育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积极推广职业教育集团化运作模式,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做大做强适应现代农业、现代旅游业、现代商贸业、现代建筑业和工矿业等需要的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河南特色的武术、中医药、针灸推拿和烹饪等一批职教特色专业。以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职业技能为核心,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实践环节教学,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大力推行校企结合、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建全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制度和激励措施。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以及我省与东西部职业院校之间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健全资助职教贫困学生上学的政策体系。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力争6所左右高等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行列,重点建设1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100所左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提升全省职业院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能力。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100个左右县级职教中心或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构筑农村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200个左右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争取老校区土地置换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扩容建设工程,扩大办学容量,改善办学条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对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聚集发展。  

(四)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和创新服务能力。  

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按照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搞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逐步形成以郑州为中心,以洛阳、开封、新乡等地高校为支撑,其他市和行业高校合理布局的高等学校区域分布。新增高等院校重点向省辖市倾斜,鼓励省辖市举办本科院校。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积极支持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专科学校组建升格为本科院校,努力扩大本科、研究生教育规模,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要稳定本科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其他骨干本科院校要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逐步压缩专科层次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重视发展农业、资源、能源、环境和师范类学科专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专业,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和服务型学科专业,积极推进应用类和新兴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建设。有计划地改造传统学科专业。优化高等教育类型结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积极发展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造和提升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形成普通与成人、学历与非学历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教育质量。高等学校要合理调整和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确保学费收入的25%用于教学工作。启动实施“本科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化教学管理,改进教风学风,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和保障机制,强化评估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健 全和完善 教授上基础课的制度。  

加快“三重”建设步伐,提升高校整体水平和影响力。继续实施高层次突破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创建23所在全国有特色、有影响的知名高校和10个左右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建设全国一流大学。加大对郑州大学“211工程”“十一五”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按照“211工程”标准加大对河南大学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筹建研究生院的支持力度,建立若干个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加快提高其综合实力,提升其在全国的综合影响。选择一批骨干高等学校,以学科建设为载体,重点扶持,使其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并使其中的若干所逐步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继续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程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我省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加强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整合资源,扩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规模,五年内支持200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启动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五年内支持50个科技创新团队。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项目,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设立“优秀专利奖励基金”,五年奖励200项优秀专利。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学科技园的孵化功能及其支撑、服务体系。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促进高校科技产业健康发展,增强高校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拓展办学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国家规定投资办学或合作办学,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我省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办学模式。积极发展民办幼儿教育,重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新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要向民办学校倾斜,支持有条件的民办专科学校申办本科院校。  

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筹资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奖励基金。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在建校用地、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学校发展。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提供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在招生、就业、表彰、科研项目安排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投资人和办学人的“合理回报”和民办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办学业绩突出的民办学校投资者和管理者给予奖励和表彰。省教育厅将健全完善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机构。  

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积极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行为,提高质量,健康发展。落实民办高校督导制度,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确保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和财务状况的监管。尽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的社会责任感。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严格考核管理,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革教师培养模式,完善以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综合大学为主体,以各种教师培训机构为支撑,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多种教育形式相互沟通的开放、灵活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范教育体系,巩固提高师范本科教育,有计划的发展师范专科(包括幼儿师范专科)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和幼儿教师培养能力和层次。加快实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坚持院校集中培训、网上学习和校本研修相结合,构建新型教师终身学习平台。进一步创新培养模式,大力提高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师资水平。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市两级为农村中小学培训5万名的骨干教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养50名职业教育教学专家、200名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骨干教师。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搞好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继续实施高校“人才强校工程”,设置200名特聘教授岗位,培养300名创新人才和150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派500名优秀教师到海外知名大学攻读学位或研究、学习和进修。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的研修和培训工作。  

完善现代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继续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实行优秀教师奖励制度。继续深化和完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管理,对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要给予倾斜。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加大城市教师服务农村教育工作的力度,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积极鼓励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积极改善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模范事迹。  

(七)改善民生,促进公平,营造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  

关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意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互信,营造和谐。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科学判断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对教育领域可能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把发展作为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基础,把公平、公正作为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主线,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解决好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生救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教育和招生、就业、收费等问题。加强学校安全与卫生管理、安全预警机制等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出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完善“奖、贷、助、补、减”等措施。落实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定用于资助困难学生的学费收入提取比例,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奖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助学金为主,辅之以学生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多种形式奖学金、社会捐助等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国家普通高中助学奖学金制度,建立省政府普通高中助学奖学金制度。  

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两免一补”资助体系。  

(八)努力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切实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职前教育与继续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组织学习与自学的相互补充,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改革成人教育办学模式,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制度。完善自学考试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教育,鼓励自主成才,继续发展自学考试,促进学习途径、模式和方法的多样化。完善各种教育资源服务与应用系统,促进全社会各种学习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开放、灵活、方便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平台。  

强化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建设,确保教育科研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加强河南教育科研计算机网主干网和部分省辖市城域网建设,做好升级扩容、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和网络安全维护工作,建好下一代高速示范互联网。积极开展网格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积极参与国家网格建设。实施“信息资源建设工程”,提供优质、实用、可靠的教学信息及咨询服务。围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建立省级教育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应用服务平台和若干教学课件、软件的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基地。加快建设河南省高等教育文献信息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数字化图书情报的比例和利用率,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工程”,带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全省所有高校、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及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接入互联网。积极开展高等学校科研基地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高、中、初级信息化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高等学校建立省级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对学校教师、技术与管理等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信息化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运用能力。实施“全省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工程”,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强力推进制度创新。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创新。完善省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和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加大县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力度。逐步完善在省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办学格局。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贯彻“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原则,全面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继续完善国家、省和省辖市三级办学,省和省辖市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多元化投入、多种所有制办学的新格局。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以学校法人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改善并严格学校管理。落实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法人制度,充分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办学。加强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机制。  

推进招生、评价和就业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推广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建立完善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校招生制度。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各级政府促进就业职能。认真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加大毕业生创业教育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强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报告、公布制度,建立毕业生需求分析、预测和预警机制,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纳入学校评估体系,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方针,推进教育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和国内一流高校的联合办学,鼓励、吸引名牌大学在我省设立分校。鼓励和支持我省高校充分利用国外(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和科技攻关,共建学科、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积极支持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多渠道引进优质课程。积极引进外国文教专家来豫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合作工作。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原则,吸引和支持优秀出国留学人才采取不同形式回豫工作和为豫服务。加大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国外、境外学生来豫留学规模。充分利用我省中医、武术、汉语教学等特色教育资源,开拓国外、境外教育服务市场,增强我省教育的国际、国内竞争力。积极支持公民出国留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赴国外学习的多元化需求。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必须的经费保障。  

强化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教育实际需求、稳定并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逐年增加,到2010年达到4%。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预算外收入,应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财政对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完善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占教育成本的比例,科学制定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经费办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高等职业院校经费投入指导标准,设立并逐年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省、市政府要逐步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同时,积极协调银行加大对高校的贷款力度,努力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的贷款结构。  

拓展筹资渠道,扩大教育经费总量。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三资”企业按照国民待遇征收教育费附加。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个人投资办学或捐资助学。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充分运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教育融资能力,合理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政策,筹集资金用于新校区建设。积极有效利用国外和境外资金,进一步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拓宽国外、境外经费来源渠道。  

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实行教育预算单列,规范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各级政府按照标准,编制年度教育预算,按程序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和检查制度。  

加强和改进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高效安全运转。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坚决反对一切浪费行为,反对学校建设中追求奢华的现象。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经费管理。以实施重大教育投资项目为契机,强化项目管理,规范和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加强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公共教育经费效益评价制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创造教育法制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努力做到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提高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大决策环节的咨询论证、预案研究、社会公示、公民听证及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促进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教的水平。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建立教育申诉、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教育执法监督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教育纠纷和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和督导评估体系。健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对中等以下学校科学有效的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对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的限期整改制度、督导检查结果的公报制度和教育重大问题的监控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专业化督学队伍。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收费政策,加强对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坚持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实现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 提供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教育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特别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握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把教育发展和改革推向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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